居留證(ARC)延長:

於居留證(ARC)到期前7-10個工作天再至華語中心辦公室申請文件:

●在學(註冊)證明
●出席紀錄

拿到文件後請盡快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延長居留證(連結)

 

 
 
注意事項:
1. 為了獲得更長的居留效期,建議學生於申請文件前評估是否要先付下一個學期的學費。

2. 延長居留證時提供給移民署的文件必須為最新資料,建議學生於延長簽證的前1-2天來華語中心辦公室申請文件。

3. 出缺席狀況會影響是否能順利延長居留證(ARC),敝中心規定以研習中文為目的來臺的學生,於一個學期內不得缺席(包含遲到)超過30小時,違者於次一學期將被退學。
移民署相關規定(連結)

4. 請務必於居留期限內完成簽證延長,逾期居留將被處以罰款並且必須離境重新辦理簽證入境,詳細請見:移民署網站(連結)

5. 研習中文的居留證(ARC)最長期限為兩年,滿兩年者必須離境。
 
 

文件申請:

文件證明 註冊證明 出席記錄
申請方法 上網申請,並臨櫃領取
費用 每份新台幣20元
所須時間 11:00前繳費,可於當日12:00後領取
15:00前繳費,可於當日16:00後領取
15:00以後繳費,可於隔天領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