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
1. 持研習華語FR簽證

2. 語言中心就讀滿一年

3. 持有居留證


應備文件

1.護照影影本,請存PDF檔。

2.居留證影本,請存PDF檔。

3. 郵局電匯勞動部100元收據。 (勞動部帳號: 19058848。 收款戶名: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