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 1. 持研習華語FR簽證
2. 語言中心就讀滿一年
3. 持有居留證 應備文件
1.護照影影本,請存PDF檔。
2.居留證影本,請存PDF檔。
3. 郵局電匯勞動部100元收據。 (勞動部帳號: 19058848。 收款戶名: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