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居留證(ARC)
居留證(ARC)

以研習中文為目的來臺的學生於同一華語中心研習中文滿4個月,並繼續註冊3 個月以上,即可申請轉換以研習中文為目的的居留證。

申請所需文件有:
●護照
●在學(註冊)證明
●出席紀錄
●彩色照片一張
●現居住地證明(租賃契約)
●健康檢查合格證明


詳細請參考移民署網站

 
 

申請流程:

  1. 申請所需文件中,建議學生先進行健康檢查,檢查後需要至少7 個工作天才可以拿到檢查報告。
    ◆詳細請見:體檢醫院(連結)

  2. 預繳次一學期的學費(至少一學期,3 個月),並向華語中心辦公室申請在學(註冊)證明及席紀錄。

  3. 備妥所有申請所需文件,並至少於停留期限屆滿的10個工作天前於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居留證ARC(連結)
    ◆初次申請請先註冊。

  4. 送出申請後請留意信箱或線上申請狀態,若需要補件,請盡速上傳。

  5. 審核通過後,須於申請網站上繳費;繳費後即可於申請網站上下載居留證(ARC)電子檔。

 
 
 
 
注意事項:
  1. 建議學生於停留期限屆滿前一個月開始申辦居留證,避免作業時間不足。

  2. 提供給移民署的文件必須為最新資料,建議學生於申辦前1-2天來華語中心辦公室申請文件。

  3. 出缺席狀況會影響是否能順利換發成居留證,敝中心規定以研習中文為目的來臺的學生,於一個學期內不得缺席(包含遲到)超過30小時,違者於次一學期將被退學。
    ◆詳細請見:移民署相關規定(連結)

  4. 請務必於停留期限到期前換發為居留證,逾期停留將被處以罰款並且必須離境重新辦理簽證入境。
    ◆詳細請見:移民署網站
 
 

文件申請:

文件證明 註冊證明 出席記錄 成績單
申請方法 上網申請(連結),並臨櫃領取
費用 每份新台幣20元 每份新台幣20元 每份新台幣50元
所須時間 11:00前繳費,可於當日12:00後領取
15:00前繳費,可於當日16:00後領取
15:00以後繳費,可於隔天領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