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:
1. 為了獲得更長的居留效期,建議學生於申請文件前評估是否要先付下一個學期的學費。
2. 延長停留簽證時提供給移民署的文件必須為最新資料,建議學生於延長簽證的前1-2天來華語中心辦公室申請文件。
3. 出缺席狀況會影響是否能順利延長停留簽證,敝中心規定以研習中文為目的來臺的學生,於一個學期內不得缺席(包含遲到)超過30小時,違者於次一學期將被退學。
◆移民署相關規定(連結)
4. 請務必於停留期限內完成簽證延長,逾期停留將被處以罰款並且必須離境重新辦理簽證入境,詳細請見:移民署網站(連結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