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習中文簽證
外籍人士來台研習中文申請停留簽證

若是預計來臺學習時間會為大於一個學期(3個月),會建議申請以研習中文為目的的停留簽證。

該簽證應備資料為:
●簽證申請表
●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
●護照正本及影本
●入學通知書正本及影本
●研習計畫書正本及影本
●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


申請流程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連結)

 
 
取得以研習中文為目的的簽證後,請先確認以下資訊:
資料來源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連結)網站
 
①簽證類別:拿到的是停留簽證或是居留簽證。

②入境期限:使用此簽證入境臺灣的期限。

③停留期限:通常為60天或90天,並請確認是否有額外註記。
◆抵臺後隔天為簽證效期第1天,請自行計算簽證到期日,並於到期前延長簽證或離境,避免逾期停(居)留。

④入境次數:單次出入境或是多次出入境。
◆單次出入境代表持該簽證入境臺灣並離境後,此簽證即失效。
◆多次出入境代表於入境期限前可多次出入境臺灣,每次入境後停留期限便重新計算。

⑤簽證號碼。

⑥註記:欄位是否註記FR中國文化大學華語中心。
◆有FR註記並加註所就讀的學校名稱,代表所持簽證為以研習中文為目的簽證。
  詳細註記代碼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連結)
 
 
注意事項:

1. 報名短期課程(少於一學期)者,本校恕不核發入學通知書。

2. 辦理簽證應至臺灣駐外辦事處辦理,不得在臺灣境內申請或轉換簽證事由。

3. 申辦簽證的工作天數依據各駐外辦事處而有差異,詳細請自行洽詢臺灣駐外辦事處(連結)
    請盡早申請,避免延誤入境就讀時間。

4. 以研習中文簽證為目的來台的學生請於開課前一週再入境台灣;請勿過早抵臺,避免影響日後簽證延長事宜。
    (太早抵臺但未有就學事實恐怕會被移民署拒絕延長簽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