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及應備文件

工作許可證申請條件及限制:


來臺學習中文之外國留學生,就讀滿6個月以上,且持有研習中文(簽證註記代碼FR)的居留證,方可線上提出申請。

持工作許可證,每星期工作時間最長為20小時

 

申請應備文件:

  1. 護照影本

  2. 學生證影本(正反面,背面註冊章日期須為正確在學期間)

  3. 居留證影本

  4. 最新的註冊證明與出席證明(上面會有成績)

  5. 請到郵局填寫劃撥單,須繳交勞動部審查費用NT100元
    收款帳號:19058848
    收款戶名: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