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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華語中心徵聘儲備華語老師=
要求條件:
大學以上學歷
二年以上國內外華語團體班教學經驗
履歷請詳列曾經使用之華語教材與授課內容
意者請備履歷及自傳郵寄至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4樓華語中心收
或e-mail:
hchlin@sce.pccu.edu.tw